《論 正 財》
何謂之正財?猶如正官之意;是陰見陽財,陽見陰財。大抵正財,吾妻之財也。人之女貲財以事我,必精神康強,然後可以享用之;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,雖妻財豐厚,但能目視,終不可一毫受用。
故財要得時,不要財多。
若財多則自家日干有力,可以勝任,當化作官。
天元一氣,羸弱貧薄難治。是樂於身旺,不要行剋制之鄉;剋制者,官鬼也。
又怕所生之月令,正吾衰病之地,又四柱無父母以生之;反喜財,又有見財,謂之財多。
力不任財,禍患百出;雖少年經休囚之位,故不如意,事多頻併。或中年或末年,復臨父母之鄉,或三合可以助我者;則勃然而興,不可御也。
倘少年乘旺,老在脫局,不惟窮途悽惶,兼且是非紛起。
蓋,財者,起爭之端也。
若或四柱相生,另帶貴格,不值空亡;又行旺運,三合財生,是皆貴命。其餘福之淺深,皆隨入格輕重而言之。
財多生官,要須身健。
財多盜氣,本自身柔,年運又或傷財,必生奇禍;或帶刑併七殺,凶不可言也。
又云:正財者,喜身旺、印綬,忌官星、忌倒食、忌身弱、比肩劫財。不可見官星,恐盜財之氣也;喜印綬者,能生身主弱故也。
且如甲日用己為正財;如身弱,其禍立至。
凡人命帶財下生,須出富豪;不螟蛉,必庶出、或沖父母。
身旺無劫財,無官星為妙。
若命中有官星得地,運行喜財星多生官。
兼有財星得地,運行忌見官星,恐剋其身;怕身弱也。
大抵財不論偏正,皆喜印綬,必能發福。
如【辛丑,丁酉,丁巳,丁未】:此命丁日身坐財之地,又見巳酉丑金局,故主財旺。蓋金得木庫居未,能生丁火,故身旺能當其財;運行東南方,宜乎巨富。丁用壬官,用庚金為財,生壬官;身入旺鄉,必能發福。
凡用財,不見官星為妙。
如【庚申,乙酉,丙申,丙申】:此命丙日見三申為財,豈不美哉!丙用癸官,用辛為財,見三申一酉為財,故旺。蓋緣日弱,火病申死酉,乃為無氣,運行西方金鄉,身弱太甚;財旺生鬼,敗剋其身,故不能勝其財,所以貧也。
如【乙卯,癸未,辛酉,戊子】:此命辛日坐酉,乙年坐卯,身與財俱旺;又得癸未食神,戊子印綬助之,宜乎巨富貴也。
如【戊子,丁巳,甲辰,丙寅】:此命甲日生於四月下旬,並透出丙丁火,生其月中之戊土;時又歸祿於寅,故財旺矣!然甲木身亦旺。早年行戊午己未運,迤邐行辛酉運,乃見官星則凶;壬戌運有壬剋丙,傷官食神之中,失官去財,死喪合家;值五十九歲,入癸亥身旺運,稍可安逸;六十五歲,逢壬辰年死矣。初運傷官見財格,取戊土為財,所以戊午己未二運大旺生土,故財厚矣;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見官,故凡事費力;雖癸亥為甲木之印綬,然亦忌火沖水,亥中又有壬水。壬辰透出壬水,運中、命中元有之辰,死無疑矣!凡傷官見財格,忌見官星,只喜見財。大忌壬水剋火,則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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