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

六經六氣

(七)六經六氣
六氣六經,亦本氣化自然之例而分者。蓋五行即分,二氣自化,所推移者日異,所變遷者日多。則前者與後來殊,本者與枝葉異,後天之象必至者也,如五行在天地間,以生克關係,各不相侔,則屬天者,與屬地者,自然分類,天之風氣, 為地之木。天之寒氣,為地之水。天之熱氣,為地之火,天之燥氣,為地之金,是所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各有所屬,各有其名,各有所化,則各有其類,故在地之五行,化而為在天之六氣,在天之五行,化而為在地之六經,本陰陽分合自至者也。

      如三陽同出於陽,三陰同出於陰也,以其分合多寡,乃變為三,太陽者,陽之最大,少陽者,陽之最少,而陽明,則兩陽之合明也,太陰者,陰之最大,少陰者,陰之最少,而厥陰,則兩陰之交盡也。故陽極于陽明,陰盡于厥陰,太少者,陰陽之盛衰,厥明者,陰陽之極致。各以氣之所至而成其象,數之所至而成其名也。故陽三陰亦三,合之則六,此六經所由來也,然陰陽雖有六,而五行只五,則天地將不相應,故五行變為六氣,以與地數應,而天地以合,生化以成,故重火以為六氣。

       氣雖六,仍五行,以火之重也,雖重非重,仍自異氣,則火之有天地也,蓋天地生化,無火不成,則天火地火,各致其用,如天空之日,天火也,地中之熱,地火也。二者不能缺一。缺則天地不全,雖二火而用不一,雖似重而非重也。在六氣之中,除二火外,則水木金土皆同,故六氣以二火加五行而成,實仍五行也。且六氣之合六經也,亦自有精義,非偶然配置者也。如水為寒氣,而合太陽,火為暑熱,而合少陰與少陽,木為風,而合厥陰,金為燥,而合陽明,土為濕,而合太陰,其名類似不侔,而竟相偶何也,蓋本後天之象,陰陽交錯之大則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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